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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日期:2018-08-11 来源:民办教育律师网 作者:民办教育律师网 阅读:189次 [字体: ] 背景色: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大力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服务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普遍面向行业企业持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市场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达到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以上,承担职工继续教育总规模不低于1.5亿人次。

《意见》提出了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五方面的要求:一是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二是广泛开展立足岗位的技术技能培训。三是鼓励开展服务前沿的高端研修培训。四是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五是积极参与学习型企业建设。

《意见》指出,要提升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能力和质量:一是增强市场意识和服务能力。二是促进课程资源融通共享。三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四是提高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五是实施职业院校职工继续教育品牌创建计划。

《意见》强调,要积极构建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服务。二是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四是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五是完善有关评价考核制度。六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七是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意见》作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配套文件,是新时期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的印发,对于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改革创新,提升其全方位服务企业和社会的意识与能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更多的行业企业依托职业院校广泛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促进转型升级、支撑中国制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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