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部署要求,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组织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不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引起社会关注。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所称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每个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是指事业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本办法所称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学生实行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一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由中央财政承担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增设、更名专业类,或调整专业类下设专业,原则上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类教指委)提出调整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设置教指委)进行审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秩序的通知一些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教育机构)缺乏必要的办学条件,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少数民办教育机构在招生、广告宣传、证书发放等方面存在着虚假许诺甚至欺诈行为。这些问题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声誉,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且已诱发了一些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