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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23-07-27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附件1
 
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
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不断加强职业学校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就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职教“三名”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职教“三名”计划旨在培养打造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突出的双师型名师(名匠),一批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勇于开拓创新、精通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通过搭建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名匠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以下统称工作室),建立推荐、培养、管理、使用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发挥名师(名匠)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职业教育教师校长能力素质整体提升。

二、培养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在职在岗骨干教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教师、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统计时间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培养对象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高等职业学校名师(名匠)。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理念先进;符合专业申报要求(见附件5),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实训工作经验丰富、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科研成果丰硕,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教材及教法改革、实践基地建设、教书育人、高水平项目研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主持或参与过(前3位)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研究项目,或在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或指导学生参赛方面获奖,在区域和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正高级职称(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申报名匠的兼职教师应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教学比较稳定。

省级及以上工作室或相近项目的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管理能力突出,勇于改革和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高级职称,担任正职校长累计3年以上,办学成效显著。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政府奖励或为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培养重点与方式

(一)培养重点

1.高等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培养重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师德师风、育人能力、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专业建设、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教学资源研发、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实习实训教学和资源开发、技艺技能传承创新、课程思政、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教学评价、社会服务、数字化素养、工作室建设等内容。

2.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培养重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师德师风、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职业学校治理、职业学校办学机制与制度建设、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三教”改革组织领导与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工作室建设等内容。

(二)培养方式

1.分类实施个性培养。区分培养对象类型和申报专业领域,确定一批校企共建的优质培养基地,承担名师(名匠)名校长高端化、特色化、项目式培养任务。培养基地根据培养对象需求,分别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配备理论和实践双导师,搭建多维度培训场景,创新培训模式,突出项目引领、案例实践与成果导向,采取工作坊等培养形式,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贯通培养周期的伴随式指导和绩效管理。每年线下深度研训累计不少于2个月(其中名师、名匠企业实践类项目不少于20天)。

2.建设平台提供培养载体。培养对象主持建设名师工作室、名匠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或名校长工作室,作为公开教学、论坛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修、项目共研的平台载体,所在院校提供工作室建设的支持保障,培养基地提供专业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工作室管理。培养对象结业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院校要持续为工作室建设提供支持。

3.辐射发散扩大培养效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考虑地区产业特点、学校和专业分布、教师校长专业发展需要、年龄层次等因素,并征求培养对象意见,遴选吸纳若干工作室成员,共同开展远程备课、线上教研、资源建设,并根据成员作用发挥情况确定5至10名核心成员。通过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专家人才库,发挥名师(名匠)名校长的辐射带动和“智库”作用,助力成长为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创新发展的引领者、探索者。

四、管理与考核

(一)培养对象要明确培养目标任务与使命要求,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师德师风修养,拓宽知识视野,提升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推动“三教”改革。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把研修成果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要提高数字化与教育教学改革相融合的意识和能力,重视数字化资源建设和应用,不断更新完善提质。

(二)培养基地建立管理办法和评估机制,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分别制定评价指标。督促指导培养对象按照培养方案和导师指导完成研修活动,对研修全程进行过程管理、动态调控和伴随式评估。评价情况作为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培养期满,培养基地要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结业考核,培养对象对照培养目标任务、过程效果和物化成果等进行总结汇报。在培养周期内,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任务,并形成系列成果:一个高质量的工作室。工作室核心成员应相对稳定,要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工作室建设方案、建设模式和工作机制。建设期满后可长期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发挥辐射作用。一个优秀团队。以工作室为平台,吸引优秀教师和校长形成成长共同体,带动一批教师和校长成长发展。培养期满后形成工作室核心成员的成长分析报告。一批典型案例。围绕产教融合、校企校际合作等实践活动,开展横向课题,提炼创新做法,总结经验成效,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一批数字资源。结合学习研修、团队教研等生成一批优质的教师数字化学习资源,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发布。一份专业发展报告。培养期间注重阶段性总结,培养期满形成总结性的专业发展报告。

此外,名师(名匠)还应选择完成以下两套成果之一:一是主持一项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工作,形成阶段性课题研究报告;结合教育教学研究实际,撰写至少1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在专业期刊发表;公开出版与培养方向匹配的专著(或形成成熟的书稿)或教材。二是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就某种绝招绝技在带徒传艺方面形成创新做法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成果(需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的认定)。名校长还应结合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一套完整成熟的办学治校行动规划方案和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在学校展开实践并取得良好成效,形成一系列实践典型案例。

(四)培养对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行为,或非组织原因脱离申报时的岗位,未经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跨省调动工作的,或不适合继续主持工作室建设的,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予以退出职教“三名”计划。

(五)教育部负责对培养基地的考核。各培养基地每年对照培养任务完成情况,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培养期满,形成总体培养工作报告。教育部结合各培养基地工作情况、培养成效等,组织专家对培养基地进行跟踪评价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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