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规定
关于做好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现就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以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天津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管理办法本办法中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由学校教师带队,时间在1天以上(含1天),通过集体实践、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社会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是学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落实“五育”并举,推进素质教育和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北京市出台办法打击“校闹”行为,北京市教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导各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处理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其中明确9种“校闹”的具体行为,并提出,本市依法严厉打击“校闹”行为,并探索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实施“校闹”的人员进行惩治。
潍坊市校园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本办法所称校园伤害纠纷,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所引发的纠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重点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数据安全等数字领域新职业,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数据赋能为关键,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培训教程,分职业、分专业、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衔接认定相应职称。在项目实施基础上,构建科学规范培训体系,开辟数字人才自主培养新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