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律师网
 

理论观点 >> 热点评析

民办幼儿园面临普惠性改造,高端园是否还能存活下去?

日期:2019-04-24 来源:民办教育律师网 作者:民办教育律师网 阅读:242次 [字体: ] 背景色:        

近些年,打着各式口号的“高端幼儿园”纷纷出现,个性化教学、国际化课程、双语授课体系……面对各种宣传语,不少家长将大部分家庭收入投入到孩子的学前教育中。

一边是众多家庭对高端国际化幼儿园的趋之若鹜,另一边则是无资质无牌照的“非法幼儿园”在城郊暗流涌动。

一些民办园大量融资盲目发展

以北京地区为例,本报记者曾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郊区的一些地方,一度存在无登记注册且无牌照的“幼儿园”,它们主要服务一些在京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这些在京就业的外地人员既无公立幼儿园的就读资格,也无法承担民办幼儿园日渐高昂的费用,但由于夫妻双方日常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孩子的学前教育,不得不将孩子送入一些没有资质的托管机构,而这些托管机构往往自称“幼儿园”。

新华社曾发布评论称,“因为有利可图,幼教产业成为资本市场的‘盛宴’,幼儿教育成为‘最昂贵的教育’”。

有幼教相关产业链的创业者向媒体表示,一些投资人在与他接触时,会很直接地问询是否了解业内有年利润高于500万元的幼儿园,他们有很强烈的收购意向。有的新园在开设一两个教学点之后,就不顾实际能力开始大量融资以扩充教学点,意图快速实现规模化经营。

“这两年周边也冒出了很多新学校。教育行业是实打实的现金流,太多人冲着这块肥肉来。即便如此,相对小学和中学的业务,我们从来都不愁幼儿园的招生,也可以说是供给端严重不足。”在北京某国际学校负责招生的老师告诉记者。

对民办教育会带来哪些影响

根据此前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送审稿,民办幼儿园将进行分类管理,可以选择注册为营利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幼儿园。营利性幼儿园可以分红,资本运作空间更大,非营利性幼儿园不得分红,但能够获得政府扶持、补助。

民办教育促进法被普遍解读为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破除教育公司上市障碍的利好消息。但此次“意见”却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并不得上市。

倘若要变更幼儿园的非营利属性为营利属性,则得考虑补缴之前以非营利身份获得的税收优惠等诸多事项。

以红黄蓝为例,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前,该公司旗下幼儿园均只能以民办非企业身份注册,以获得办学许可证。而“意见”规定,“社会资本不得控制非营利性幼儿园”——这基本断绝了社会资本实质控制任何设立于2016年年底之前民办幼儿园的可能性。

有人认为,“意见”对民办教育会造成很大影响。

但与资本市场震荡和恐慌的反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幼儿园从业者对新政的反应比较冷淡。

怎样建“家门口放心幼儿园”

新政并不是将民办幼儿园“一刀切”,实际上仍旧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意见”第九条明确提出,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和相对高收费幼儿园作对比,是指公益性、有质量的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老百姓生活消费水平而定,是百姓家门口的好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在场地设置、办园规模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小班不超过25人,大班不超过35人。

从“入园难”“入园贵”过渡到“家门口的放心幼儿园”,要迈过几道坎?在近日举行的幼教年会上,幼教年会秘书长孙纲讲述了目前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面临的困难:“至少有三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首先,什么样的幼儿园是符合地区特点的幼儿园,这缺少足够的研究数据和成果支撑。其次,幼儿园课程的实施尽管有地区标准,但是各种国外的、科技的、小学化的理念,冲击着大部分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最后,很多幼儿园只重硬件,内涵建设相对欠缺。”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3691255677。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