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与展望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建设在近年来也取得历史性进步。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中,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挥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和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修改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修改(一)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的“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修改为“经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二)将第六十四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司法实践准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接受了采访。
为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根据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法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现就将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