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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实施“三项行动”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日期:2023-11-22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不断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深入实施“思想铸魂”“业务提质”“管理增效”三项行动,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实施“思想铸魂”行动,坚定信念情怀。一是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的重要致信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并践行落实教育家精神。组建省级宣讲团,赴各市(州)开展巡回宣讲90场,各地各校开展宣讲近2.3万场,覆盖近70万人次。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各校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学校党政负责人每学期至少给师生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对学生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三是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重要内容,连续8年举办“四有”“三者”好老师培训,不断健全师德师风培训制度;将2023年定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和治理,通过树立一批模范榜样、总结一批经验做法、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等举措,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和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师德水平。近年来,全省涌现出“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一批师德模范,选树“师德标兵”“师德先进教师”等一批模范典型。

实施“业务提质”行动,提升素质能力。一是提升师范教育办学质量。办好省内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推动职前师范类专业建设与基础教育需要同频共振,从源头上提高中小学师资培养的针对性。统筹指导高校制定完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培养目标,特别是强化师范生“三字一话”等教师职业基本功训练。二是优化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资源,实施“学科攻坚”和“区域攻坚”专项行动。在“学科攻坚”中,开展中小学理科教师、英语教师专项培训,3年内培训2000名以上理科骨干教师。在“区域攻坚”中,实行整县推进培训,通过“一对一”精准结对帮扶,用3—5年时间完成所有乡村校长教师轮训。三是强化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研究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大力推动校企合作,不断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实践能力;实施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培育创建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5个。四是发挥名师名校长领航作用。明确要求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通过师徒带教等形式,每年至少结对带动3名普通教师,并按照5年一周期组织考核;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并要求每个工作室承担一定教师培训研修任务,辐射带动区域内教师校长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实施“管理增效”行动,激发育人活力。一是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中心,重视教师备课教研环节,鼓励教师优化教学过程,增强课堂的吸引力。建立中小学教师上公开课的机制,建立市、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视导机制,重点加强对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反馈和校本教研等环节的视导,并要求中小学校领导和教务主任每月至少推门听课一次。二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建立更加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新修订完善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三是强化人员编制保障。创新高校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实施普通高校员额制管理改革,在人员总量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行管理,员额制人员视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四是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协同联动实施,明确每年交流数量达到县域内应交流总数的10%以上,并要求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比例不得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全省已有51个县区开展“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优质师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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