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教师维权指南与反校园欺凌。
学生在校内发生事故,责任谁来负?关于学校的责任,要区分两种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撞伤骨折,学校是否担责?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不仅有教育义务,还有管理的义务,即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依法应尽到安全保障的保护义务,包括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各项安保制度、加强对在校学生人身安全方面的日常管理、建立防止伤害事故责任制等。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免责事由一些学校在放假前,会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但类似责任书中的“免责条款”实际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学校若想免责,则必须具备法定的免责事由,否则其仍应对放假期间的学生伤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5起校园欺凌典型案例本案系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厮打过程中造成冯某某重伤。本案启示:一是未成年人身心正处于发育期,易冲动,如教育监管不力,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二是寄宿制学校应加强监管,保障学生的休息时间,本案发生在晚上11时,有些宿舍的学生仍在大声说话,和学校的监管存在一定关系;三是校园暴力案件危害性大,不但双方深受其害,也破坏了校园的平安环境。
发生在校园的意外伤害案件屡屡诉诸法庭,呈现增多的趋势,而相关责任认定一直是矛盾焦点。据报道,部分学校为安全问题所困,不敢组织课外活动,甚至禁止学生在课间奔跑,最终导致学生健康受到影响。那么在校园意外伤害案件中,作为学生的监管者,学校是否应承担无限的责任。
校园欺凌引发案件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关于被告人蒋某某的防卫行为是否适时,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蒋某某在与陈某甲单挑时持刀捅伤陈某甲,在双方打斗结束后又持刀捅伤陈某乙,防卫不适时;第二种意见认为,蒋某某遭多人包围,又被陈某甲勒颈、摔倒在地,才持刀乱舞刺伤陈某甲,后期众人停止殴打但并未撤离,陈某乙借势对坐在地上的蒋某某从身后袭击掌掴,蒋某某持刀反击捅伤陈某乙,防卫适时。
高等学校学生法律问题研究从田永案、刘燕文案到女大学生怀孕开除案,从甘德怀事件到大学生结婚、校外租房等争议,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与学生发生的种种都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高校逐渐进入法治视野,学生开始高扬权利旗帜,我们既要肯定依法治校、保障学生权益,同时也要避免“矫枉过正”,从高校学生权利的弱势化、虚无化走向了权利极端化、过度化。
习近平主席给阿联酋中小学生的复信架起友谊、理解与合作的桥梁近日,阿联酋中文教学“百校项目”示范校哈姆丹学校和亚斯学校40名中小学生代表分别用中文致信习近平主席,表达对中国文化的向往和热爱,立志做中阿友好的使者。习近平主席在复信中勉励他们学好中文、了解中国,“把友谊的种子根植在心里,为开创中阿关系更加美好的明天贡献力量”。
“中文热”促进中欧民心通在欧洲,还有许多像匈中双语学校一样欣欣向荣“生长”的汉语学校。在匈牙利第一个开设中文系的高校罗兰大学,中文教育已走过百年历史,如今在该国开设的5所孔子学院吸引众多“中文迷”。在法国,近千所中小学开设中文课程,学习中文的学生超过10万人,不少著名高校,比如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国家行政学院也都开设了汉语课程。
出国留学如何申请跨专业对学子来说,留学心仪专业怎么选?如何顺利跨专业?本报记者对话几名中国学生和留学领域专业人士,听听他们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