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矫正法人人格独立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不合理漏洞。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开展教育事业具有公益性,涉及公共利益,有别于公司法主体的营利性和遵循市场机制追求个体利益承担市场风险。故举办者负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是否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除了考虑债权人利益保护之外还需考虑债权人利益与学校利益、师生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分配风险,机械地适用股东严重滥用法人独立人格侵害债权人权益时的责任分担规则,认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