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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同纠纷专栏简介

培训合同纠纷

  • 买了私教课,健身房却频繁换教练,课能退吗
    日期:2023-04-25 点击:63次

    买了私教课,健身房却频繁换教练,课能退吗因健身私教服务具有人身属性,不适于强制履行,所以在合同出现僵局时,应当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法官建议消费者与健身房在订立合同之初就对合同解除或提前退卡情形作出明确约定,避免双方此后产生争议,退款标准难以确定。

  • 警惕校外培训“合同陷阱”
    日期:2023-04-11 点击:92次

    面向未成年人的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涉诉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合同上大做“文章”,签订“霸王免责条款”、机构之间相互“转包合同”甚至出现“阴阳合同”……不仅未成年人没有获得优质教育资源,家长维权也费时费力。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常见的管辖问题
    日期:2023-03-21 点击:69次

    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通常会重点关注培训内容、课程价格等主要条款,但却可能忽视了争议解决的管辖条款,导致在发生纠纷时想要诉讼维权,却不知如何选择正确的争议解决机构。本文将通过四个案例,为您解读教育培训合同常见的管辖问题,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争议解决途径,走好维权“第一步”。

  • 培训机构存在欺诈时培训者可撤销合同
    日期:2023-03-14 点击:88次

    培训机构存在欺诈时培训者可撤销合同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以招揽学生为目的,在社交平台发布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模、师资力量、培训成果等虚假情况,微信聊天时向当事人通告其子女在教育培训机构的虚假信息,足以使当事人产生信任,诱使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与其建立教育培训合同关系的,可以认定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的行为构成欺诈。受欺诈人要求行使撤销权,撤销教育培训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参加培训遇纠纷,怎么维权?
    日期:2023-03-14 点击:129次

    参与培训的学员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 教育机构隐瞒重要事实 构成合同欺诈
    日期:2023-03-13 点击:116次

    教育机构隐瞒重要事实 构成合同欺诈首先,教育机构应在其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招生,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机构的办学资质、招生范围尽到充分的披露义务。其次,教育机构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的,应当获得证明与该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书面授权,并将其授权明确展示给学员且向学员说明其合作关系。最后,学员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秉持审慎原则审核教育机构的相关资质并查询确认其授权资格,避免出现纠纷时陷入被动。

  • 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学员要求赔偿获支持
    日期:2023-03-13 点击:106次

    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学员要求赔偿获支持教育机构在招生简章中做出了实际无法兑现的重要承诺,亦未完全按约履行承诺的授课义务。并且,在与某大学的协议发生变化后,教育机构仍然未向学员说明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此,教育机构主观上显然存有过错,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因该教育培训合同发生于2012年,根据2009年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张某要求教育机构退还培训费并增加一倍赔偿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

  • 约定不明起争议,学员要求退费获支持
    日期:2023-03-13 点击:124次

    约定不明起争议,学员要求退费获支持本案原告王某虽主张教育机构存在虚假承诺和欺诈行为,但其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对此未予采信。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员确已对教育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质量提出异议,而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形下,作为提供格式合同范本的教育机构,应对其作出不利解释。加之,该类合同顺利履行的基础是彼此信任,如双方信任基础已不复存在,继续履行合同属于客观不能。

  •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学员合法权益,法院判决退还学费
    日期:2023-03-13 点击:70次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学员合法权益,法院判决退还学费对培训机构此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法院不仅应当迅速审判以减少消费者的诉讼成本,还应当向培训机构发送司法建议,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契约必守和诚信经营的意识,必要时应对培训机构恶意不应诉行为进行处罚,彰显司法威慑力。在此建议消费者,在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应当及时维权,避免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出现。

  • 涉成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产生原因和特征
    日期:2023-03-13 点击:81次

    有些培训机构提供的合同内容不完整,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及考试安排等重要的培训细节没有明确的约定。有些机构即使对相关内容作出了约定,也将约定写在了合同的格式条款部分,没有对学员作出明确提示,导致学员不了解相关情况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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