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全力以赴,打赢这场官司!
未成年人参加有偿夏令营受到人身损害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应当首先确定文化公司组织的有偿夏令营的性质。有观点倾向于认定文化公司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其他教育机构,认为其组织的有偿夏令营发挥了教育未成年人的作用,应等同于教育机构组织的活动。但笔者不赞同该观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专门从事教育的机构,且一般是公益性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本案中文化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显示文化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户外拓展训练只是以经营范围的一种,所以文化公司属于营利性的企业并非教育机构,因此,其组织的少年军校夏令营不应认定为教育机构组织的教育活动,认定其为提供有偿公共服务更为合适,而文化公司宜认定为提供有偿公共服务的经营者或组织者。
未成年人之间因打篮球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对于许某在篮球运动过程中受到的伤害风险应由许某自行承担。在原告许某未能举证证明被告陈某对其受伤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其损失于法无据,故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学生校内踢球受伤责任分担问题浅析在学校已经采取必要措施仍无法阻止损害发生的情况下,学校对损害发生没有管理、保护上的过错,就不能由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就本案而言,原、被告系初二学生,对足球运动的危险有足够的认知及处理能力,双方在体育课时间的足球场上进行足球比赛,既未超出足球运动的安全活动范围也在体育课的合理时间内,学校在时间、空间上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对损害发生没有管理、保护上的过错,故学校无需承担过错责任。
因交通事故休学产生的学费能否主张赔偿区分受害人的学业连贯性及紧凑程度等因素。主要是区分小学中低年级以及初中、高中等,笔者认为,小学中低年级的课程较为简单,如果像本案这样仅是最后半学期休假,休学并非必然发生,受害人一方的选择性更大一些,但对于高年级、初中、高中等学业较为繁重的,可能休息一两个月就错过大量的课程,无法跟上教学进度的,这种情况下对休学费用予以一定的考虑也是合理的。
小学生自习课中嬉戏导致受伤,责任应当如何承担张某与李某在自习课上打闹嬉戏,张某用力不当导致李某摔倒受伤但并非故意,李某在与同学玩闹时未能尽到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自身亦存在过错。学校在得知事故发生后立即将李某送至医院,但未在自习课上安排老师跟堂看护,对于学生之间的危险动作没有及时制止,是本案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且本事故具有偶然性和瞬发性,故学校只需承担较为次要的管理责任。综上,酌情确定甲学校承担20%的责任,原告李某自身承担30%的责任,张某承担50%责任,由于张某尚未成年,故该部分赔偿责任由张某的父母承担。
因“双减”政策导致学员和校外培训机构之间不能按照培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培训活动,继续履行原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因此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履行不能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有权请求退还剩余培训费用。
警惕!班级群内混进诈骗分子 骗走家长红包6000余元近年来,不法分子混进家长群实施诈骗的情况时有发生。学校在建立家长群的同时,要注意提升QQ群、微信群的安全设置级别。家长或老师在添加对方好友时,要加强防范,确认对方真实身份后再通过请求。此外,家长们要学会分辨信息真假,在收到支付费用的消息时,切勿急于汇款,一定要直接与老师或学校核实真伪。如果发现被骗,要及时固定好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推搡同学摔断门牙 家长被判承担责任推搡同学导致对方门牙摔断,两名小学生的家长为此闹上法庭。9月8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江苏省海安市人民审结这起健康权纠纷案,法院判决推人者小伟(化名)承担全部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赔偿原告小博(化名)因本起事故产生的医疗费。
九旬老太“借房”给重孙上学,孙子却称赠与不归还,法院怎么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赠与合同虽是无偿合同,但此种无偿往往基于受赠人对赠与人在感情、生活等方面照料的付出,尤其是涉及房屋等经济价值较大且对赠与人具有生活保障作用的不动产,财产所有权人更会基于一定的目的作出赠与决定。综合该案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沈奶奶与两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赠与合同关系。
“黑校车”严重超载,司机被判刑!从事校车业务,关系到众多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本案中,刘某某应当知道超载的危险性,但仍任由核载8人的车辆装载17人,超载率高达125%,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各培训机构严格规范管理学生接送,在未取得校车资质的情况下不进行学生接送;广大家长也应当提高警惕,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