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理论观点与普法常识,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ducation),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双减”要进一步做细做深做长远“双减”实施以来,人民群众普遍反映教育焦虑得到了缓解。在学生学业总体负担过重的时候,通过“双减”有效减轻负担是大家一致的期盼;当总体负担有效减轻后,应更加注重不同群体的不同诉求,提高工作针对性,做到实事求是、一地一策、因人而异。
提升高校思政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政课教学离不开教师的主导,同时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加大对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的研究,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思政课的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学管理等方面有统一要求,但具体落实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材施教,结合实际把统一性要求落实好,鼓励探索不同方法和路径。”
面对新的挑战,最好的办法是学习。在实践中学,向别的教师学习,学习他们的长处,比照自己的不足,不断改进;向书本学习,学习教育专业的书籍,还可以跨界学习;还要放下架子,向学生学习,所谓“教学相长”。我认为,最重要的是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
新形势下民办教育的转型发展我国民办教育是在教育资源短缺的特定背景下兴起的,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方政府财政实力逐渐增强,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正面临着分类管理的新形势、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新挑战、提升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新任务、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民办教育的身份、角色、地位、作用、功能均将发生改变,如何加快转型发展,是需要深思的问题。
李希贵校长谈家庭教育的十大原则“家庭教育十大原则”来自李希贵校长。这十条原则,可以说是一切教育方法的基础。家长不需要先把自己培养成教育专家,只要按照这些原则,遵循背后的教育逻辑,就可以培养出一个全面发展的孩子。
宪法如何保障高考招生公平高考加分事关亿万兆民。考生入学请求权的宪法依据常被误认为是受教育基本权利,其实是平等权。虽然高校在招录过程中依附于政府,但当其行使录取自主权时,该权力的实质是学术权力,来源于科学研究自由。横亘在考生与高校之间的调档行为属于行政许可,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不宜继续存在。各省新建或培育高水平大学是保障平等权和科学研究自由的根本之道。
出资人能否针对出资份额确权。出资的财产终极归属于社会,出资人对出资没有财产权基础,其要求确认出资份额属于要求确认一项事实。而没有法律权利基础的事实确认不能作为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无论出资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认定的出资份额不服,还是受让人受让出资份额后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确认其出资份额,其产生的诉讼均应当驳回起诉。
虚假宣传不可信,没有“馅饼”有“陷阱”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各类培训机构根本不可能保证考生“包过”,也不可能提供“真题”,更不能花钱买文凭。考生切勿听信虚假宣传,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
避开安检带手机,考试作弊毁前程高考期间,全国各地莘莘学子们将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下为梦想拼搏,在考试结束后,考场视频录像也会进行集中回放审看,确定每一名考生有无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各项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拒绝携带手机等违规违禁物品,遵守考试纪律。输了一场考试不重要,输了自己的人生才真是得不偿失。
以主题教育成果赋能高等教育发展在开展主题教育中牢记高等教育的初心使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更要把准高等教育发展的航向。要通过主题教育铸牢思想之魂,夯实信仰之基。要把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主题教育根本性的政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