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律师网
 
理论观点专栏简介

民办教育理论观点与普法常识,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ducation),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 民办学校要清楚区分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
    日期:2025-08-08 点击:18次

    民办学校要清楚区分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形式为公司,这类学校有公司法认可的股东会,也承担了部分决策职能。也有部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私自设置了股东会,或者其举办者作为公司,也有股东会和董事会。这些机构各自承担着不同的法定职权与决策范围。然而,实践中部分民办学校因对这些机构的权责边界认识不清,常出现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混淆的情况,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治理混乱乃至办学风险屡见不鲜。

  • 论自甘冒险规则中“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的规范内涵
    日期:2025-07-28 点击:20次

    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规定了自甘冒险规则。相较于其在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中的前身而言,这一规则的适用范围从最初的“具有危险性的活动”被限缩到“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立法者借此表达了以“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区分不同场域下受害人自甘冒险活动效果的规范目的。因此,正确地理解和界定“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的规范内涵便成为妥当适用自甘冒险规则的前提。

  • 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如何解
    日期:2025-07-17 点击:15次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实现千万青年的高质量充分就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以来,党和国家充分研判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提早部署就业工作,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发力,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传递出势必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坚定决心。

  • 如何理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
    日期:2025-06-19 点击:49次

    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应受制于传统的产权理论框架,避免因过度强调产权归属等问题而抬高制度门槛。当将混合所有制定位为供实践界拿来用的政策工具,不仅能够破解产教融合深层矛盾,还能为关键领域迁移经济改革策略提供参考。下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迫切需要通过基层创新反哺理论建构,在保持教育规律底色的同时拓展制度创新的可能性空间。

  • 构建高校海外传播体系的四维路径
    日期:2025-05-16 点击:16次

    构建高校海外传播体系的四维路径

  • 打造数字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大舞台
    日期:2025-05-14 点击:17次

    打造数字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大舞台“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中国坚持共建共享,打造高品质的全球公共教育服务产品,促进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在全球间流动汇聚,让全球学习者“畅享平台、智慧学习、点亮梦想”。

  • 晒一晒“象牙塔”里的那些官僚主义
    日期:2025-05-13 点击:19次

    有些高校行政机构效率低下,部分行政干部颐指气使,把校园变“衙门”。有的学科所谓“大佬”徒子徒孙遍地,以师生、同门为纽带互相提携,形成封闭的“圈子”。个别高校领导和老师把社会上的商品交换原则带进“象牙塔”,把学术资源作为攀附权贵的手段。

  • 健全高校教师多渠道评价机制
    日期:2025-05-10 点击:12次

    事实上,学生评教只是教师发展综合评价标准之一。要真正提升教师队伍建设质量、科学评价教学成效、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应从系统化视角综合施策,健全完善高校教师一体化发展评价机制,树立综合履职业绩评价导向,完善立德树人职称评审制度,从而助推教师提升课堂教学投入度,将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

  • “未成年人模式”得有优质内容才行
    日期:2025-05-08 点击:16次

    设置“未成年人模式”的初衷,在于为孩子们建构一道防护网和保护墙,避免让社会化还不够充分、身体和心灵还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被互联网上的纷乱信息“乱花渐欲迷人眼”,避免因沉迷网络给他们精神家园的发育和建设带来不利影响。限制使用时长、筛选内容等功能,成为“未成年人模式”的核心亮点。

  • 严查贩卖考试焦虑行为
    日期:2025-05-06 点击:21次

    贩卖考试焦虑行为破坏考试秩序,损害考生权益。对此,当以法为尺,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江西近日发布的《公告》就明确了相关的红线。比如,要有合法资质、规范合理收费,不得宣传“考试捷径”“另辟蹊径”等诱导性言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制造涉考网络舆情;不得发布诸如“押中试题”等有关试题试卷言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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