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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释义专栏简介

法规释义

  • 依法深化治理 保障校外培训规范安全
    日期:2023-09-14 点击:22次

    依法深化治理 保障校外培训规范安全日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部长令形式正式颁布,并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作为我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方面第一个专门性法规,是校外培训领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和重要积极作用。

  •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日期:2023-09-13 点击:16次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2021年出台的《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视障、听障人员申请参加测试的,省级测试机构应积极组织测试,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视障、听障人员测试办法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另行制定。”为落实《管理规定》要求,保障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服务性,我们遂启动《办法》起草工作。

  •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日期:2023-09-12 点击:17次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答记者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 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中等职业学校三科教材统编工作答记者问
    日期:2023-09-07 点击:13次

    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中等职业学校三科教材统编工作答记者问经中央批准,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于2023年9月开始在全国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投入使用。日前,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中职三科教材统编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 《北京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法人登记类型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日期:2023-08-20 点击:26次

    《北京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法人登记类型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文件第2条规定:现有民办学校是指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公布前我市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 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内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
    日期:2023-08-18 点击:25次

    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内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措施》从3个方面进行了责任明确。一是明确了部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部党组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关于内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汇报,督促指导被巡视党组织、有关司局(单位)落实相关责任,研究解决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二是明确了部党组成员分工抓落实责任。部党组成员结合职责分工,统筹抓好分管领域(单位)的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 《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日期:2023-08-07 点击:31次

    《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最高检高度重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惩治相关犯罪;发布隔空猥亵等指导性案例,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和完善办案规则;围绕校园性侵害问题,制发“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做实诉源治理和犯罪预防;依法能动履职,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责任落实,努力为广大未成年人构筑安全屏障。

  • 《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日期:2023-06-30 点击:100次

    《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于2010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6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9日公布,自2010年12月31日起施行。

  •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日期:2023-06-29 点击:82次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本次修改的核心是实施分类管理。实施分类管理,一是有利于破解民办教育发展瓶颈,使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在法律层面得以澄清和解决;二是有利于按照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分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三是有利于拓展民办教育发展空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获得政府更多扶持,提高办学质量,培育一批高水平的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利用市场机制,创新教育产品,增加教育供给。

  •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日期:2023-06-29 点击:82次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第一章总则。新增加了加强民办学校党的领导一条,强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明确了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原则,强调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第二章民办学校的设立。由现行条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民办学校的设立”两章合并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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