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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案例专栏简介

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全力以赴,打赢这场官司!

  • 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件的司法认定
    日期:2023-08-05 点击:64次

    近年来围绕高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发生的问题事件持续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在高校(本文中均指国有事业单位属性的高等院校及其分支机构,下文不再标注)科研项目经费贪污案审判实务中,比较常见的辩解辩护意见是,项目课题组完成科研任务交出项目成果,就可以支配项目经费,项目课题组尤其是课题组负责人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资金,不存在贪污的情形。

  • 法院通报教育培训纠纷典型案例
    日期:2023-07-28 点击:477次

    本案原告王某虽主张教育机构存在虚假承诺和欺诈行为,但其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对此未予采信。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员确已对教育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质量提出异议,而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形下,作为提供格式合同范本的教育机构,应对其作出不利解释。加之,该类合同顺利履行的基础是彼此信任,如双方信任基础已不复存在,继续履行合同属于客观不能。

  • 参加格斗运动受伤,责任谁来担?
    日期:2023-07-27 点击:25次

    参加格斗运动受伤,责任谁来担?小花与某格斗馆签订协议成为会员。某日小花与小刚在教练的指导下进行对抗训练时受伤,次日小花被诊断为外伤,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后小花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为由,将小刚和经营者某体育公司诉至丰台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0万余元。

  • “合作办学”,警惕合同无效风险!
    日期:2023-07-25 点击:107次

    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胡某享有“自主办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费用自理”的权利及义务,并且合同第四条又约定“胡某在合作期限内每年向E职高交清最低租金20万元”等内容。同时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胡某已在2007年6月15日向E职高交清了租金20万元以及由胡某进行自主招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费用自理等事实。

  • 民办学校要警惕妨害清算罪
    日期:2023-07-02 点击:60次

    民办学校要警惕妨害清算罪学校终止时。《民促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 民办学校幕后出资人欲显名被驳回
    日期:2023-06-30 点击:69次

    花儿艺术进修学校是经教育部门许可并通过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陈先生以曾签过出资协议并支付过投资款项为由,要求该学校确认其为出资人和举办者,双方协商不成导致诉讼。前不久,虹口区法院一审驳回起诉,陈先生不服,再次上诉,二审法院日前维持原裁定。

  • 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制度
    日期:2023-06-30 点击:417次

    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制度,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涉及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的登记规制,其中,非营利性学校又可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

  • 培训机构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
    日期:2023-06-26 点击:44次

    对案涉文件中的奖金情况、销售人员业绩等案涉文件,主要涉及课程顾问的姓名、特定时段的销售业绩、考核情况、生源来源、各校区的业绩统计与分析,客观的反映了原告内部的经营和管理情况,属于商业秘密中的经营信息,上述信息只有特定的人能够通过特别方式取得,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区分于为公众所能直接获得的公知信息,应当认定为具有秘密性。

  • 未成年运动员劳动关系的认定
    日期:2023-06-25 点击:56次

    未成年运动员劳动关系的认定审理法院认为,雷某签订合同时系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具备受体育单位招用的资格。某体育公司作为招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雷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雷某与某体育公司签订的合同性质及履行状况均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组织性、从属性、有偿性等条件,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不属于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 在校大学生兼职,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日期:2023-06-24 点击:54次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系在校未毕业大学生,其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临时性的外卖工作,并不以就业为目的,亦未将该工作当作其职业和持续生活需要,某快餐店亦知晓陈某为在校学生,陈某的人事档案由学校保管,招用陈某出于临时用工的需要,双方之间并未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快餐店向陈某提供的空白盖章劳动合同,系用于陈某交付学校使用;另,快餐店按周与陈某结算,陈某亦无证据证实具有基本工资。综上,法院认定陈某与某快餐店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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