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理论观点与普法常识,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ducation),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实操流程,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举办者变更的申请,申请材料需根据当地审批部门要求,一般须提交举办者变更申请表、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变更举办者的决议、清算报告、学校现有章程和举办者变更后章程修订本、新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
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要注意什么问题?根据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但不得涉及学校的法人财产,也不得影响学校发展,不得损害师生权益;现有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变更的,可以根据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与继任举办者协议约定变更收益。
非营利民办学校举办者的主要权益章程是民办学校决策机制及各类管理工作的总纲领,举办者依法有权制定学校章程。但需要提醒的是,《民促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是举办者制定章程的权利,依据《民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修改章程的权利则归属于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因此,民办学校举办者要修改章程并不能仅凭个人意志修,而是必须通过决策机构的相关程序来实现。
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内部决策表决需按《民促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2/3以上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另外《举办者变更协议》亦是举办者变更过程的必要要件。
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公平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征。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是一项战略性国家行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面向人人,服务人人,适合人人”,切实推进全国一盘棋,构建面向14亿人口的终身学习体系。无论是学历继续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无论是青少年读书活动,还是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无论是社区学习中心,还是学习型城市建设,都需要全力推进公平普惠,都需要覆盖全国城乡,覆盖所有行业企业,覆盖所有人群。
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系统性跃升和质变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发端于20世纪末,是在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学习型社区的基础上提出和发展起来的。2013年7月,“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通过了《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章程》和《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宣言》。截至2019年底,已有七批次共计105个城市成为联盟城市。
人口老龄化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有助于“老有所学”。实证研究表明,老年人的学习参与程度与老年人的生命质量密切正相关,老年学习能够促进积极老龄化。经常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往往具有良好的生活规划、积极的自我意识、更广泛的社区联系,这些品质都有助于成功地迎接衰老阶段。
以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夯实学习型大国之基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是发展社区教育的根本目标和关键任务。如今,建设学习型大国被视为教育强国战略的重要目标内容,实现社区居民人人、时时、处处皆学,作为落实这一战略的基础,将更加依赖社区教育覆盖面和服务能力的大规模提升。总之,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强国战略,社区教育理应通过高质量发展肩负起新的使命任务,促进这一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
“萝卜刀”火爆校园,背后有哪些法律风险?法官在此提醒,未成年人身心往往不成熟,过度沉迷或者不当使用萝卜刀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带来消极影响,还可能引发暴力伤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及时并以适当的方式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安全观。
上海交通大学以“三个聚焦”着力加强有组织科研聚焦创新发展,完善科研体系建设。探索实施“大科研”行政体系改革,设立纵向横向合作、项目质量管理、学术成果转化等部门,覆盖全口径全链条科研流程,持续提升科研规划、组织、策源、协调与管理能力。系统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件,完善全流程贯通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